船舶全速向前航行中,主機全速倒俥後,船體對水無速度停止時之前進距離,稱之為「最短停船距離」。船舶向前運動航行遇有緊急情況無法像陸上車子有剎車系統立即停船,為船之慣性力所造成。在同一艘船,載運沉重貨物時,因慣性力之作用使停船距離較遠。
小船操作在航行中突然遇到不良天候時,以斜船艏朝風浪方向操船,而且調整船速至有舵效之程度。如在航行中,遇大浪,向波航行時,船艏向浪約30°傾斜方向,應調整船速至有舵效情況航行。
為防止小船傾覆之注意事項:
- 重貨裝載應於船之低處。
- 裝載多量人貨時,不要做急速迴轉。
- 波浪高時,以不受橫浪衝擊航行為原則。
惡劣天氣下操船時之應注意事項:
- 縱搖(Pitching)太大時,俥葉可能會空轉。
- 受到追浪時,船艏會發生大擺動(Yawing)。
- 為了抑制因波浪之衝擊,應調整航向及船速。
- 向波時,為避免船體所受衝擊最小,應降低船速至有效舵效之程度。
- 受到追浪航行時,避免船體轉成橫向向浪而翻覆,應調整船速使船保持在浪上之上斜面。
- 甲板上排水口,應開放以利排水。
航行中,遇到不良天候時,選擇避難港之條件:
- 強風或大浪不會進入之港。
- 海面廣闊、水深適當之港。
- 無淺灘或暗礁之港。(摘至本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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